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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界定"小金库"7种表现形式 顶风设立领导将免职
稿源: 新华网  | 2009-06-16 12:47:09

  问:在“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上采取了哪些措施,遵循什么原则?

  答:“小金库”治理工作难度很大,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遵循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原则,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中央成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同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信息沟通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问: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为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为了界定时限、明确任务、区别政策、落实责任,务求在一段时间内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从中央部署起至2009年5月底。主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抓紧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

  自查自纠阶段。在2009年6月底之前结束。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

  重点检查阶段。从2009年7月初到10月底。对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社会反映比较集中、自查走过场以及日常监管发现“小金库”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在“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重点检查。

  整改落实阶段。到2009年11月底结束。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强化源头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而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落实责任制。另一方面就是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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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