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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促经济发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17 08:05:22

  今年1月至5月,全市共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7.41亿元,企业实际抵扣增值税4.41亿元;全市减免车辆购置税9791万元;减免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1.10亿元;全市国税系统办理各类减免税12.32亿元,办理商品出口退税107.07亿元。

  实施结构性减税,是我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国税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等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预计我市全年将减征增值税收入近20亿元。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落实小排量汽车车购税税率下调政策。从1月20日起,我市国税部门执行1.6升排量及以下乘用车辆购置税减免一半的新政策。1月至5月共减免车辆购置税9791万元。落实出口退税率上调政策。落实部分储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预计全年将减征2.50亿元,减轻了储户的负担。我国在2008年连续几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据测算,以2008年全市可退税实际出口额为基数,将增加全市9.43亿元的退税款。

  “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在支持再就业、支农惠农、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系统坚持做到“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月至5月已办理各类减免税12.3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