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宁波市海曙区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会议上获悉,国家文物局普查办确定海曙区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文物调查)浙江省首个验收试点和全国6个(县、区)验收试点单位之一,昨天开始对其进行验收。
据悉,在海曙区进行的文物普查,原计划到2010年12月结束,其中野外普查阶段结束时间为今年9月底,经过海曙区普查办、普查队的努力,已提前于今年5月20日基本完成,而且在此过程中逐渐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工作流程与制度。
据了解,海曙区已全部完成8个街道、74个社区的野外普查任务,普查覆盖率达到100%,共查得普查点628处,其中重点登记489处,一般登记132处,消失文物7处。重点登记中复查了165处,新发现324处,从重点登记的普查类别来看,古遗址7处,古墓葬2处,古建筑288处,近现代优秀建筑185处,碑刻7处。
海曙区文物普查注重全面普查与专题调查相结合,开展了大运河申遗文物资源调查;现存碑刻碑文专题调查新发现碑刻碑文帖石12通,重新拓印碑文77处。海曙城区现存各种碑刻碑文117种,其中不乏珍品,这些成果已与天一阁博物馆合作编撰《甬城现存碑碣志》,即将出版。
在普查的同时,海曙辖区范围内的历史街区改造也在进行,普查队及时调整普查区域,先于街区改造完成野外普查。先后为莲桥街风貌协调区、月湖历史街区西岸一期、南塘河历史街区提供技术资料,力争有更多的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留下来。对城市轻轨和南站枢纽站建设中涉及到的沿线、周边文物点的调查及安全问题,普查队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同时,积极建议改变不合理线路和站点设置,最大限度地保留沿线文物风貌特色。(记者陈 青 海曙记者站许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