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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学生获赔10.7万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6-18 08:14:12

  ■《雪球砸中眼球致8级伤残》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余姚一中学生被雪球砸中眼球导致8级伤残,因找不到扔雪球肇事的同学,而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8万余元。

  昨天,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由受伤学生小孟所在学校承担80%责任,小孟获得医疗费等赔偿金共计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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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月29日上午课间操时,不少同学跑到教室楼下打起了雪仗,而小孟因为2个月前因为严重的眼疾刚刚动过手术,就留在二楼的教室休息。突然,一个雪球从室外飞来砸中了小孟左眼。事发后,因为找不到闯祸的“学生”,孟家以小孟的名义把学校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孟在校求学期间发生事故,且是其在课余休息时,在教室内被他人扔上来的雪球砸中眼睛导致其眼部受伤,其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

  学校则对学生负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在学生打雪仗时未予以有效阻止,导致事故发生,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事发时,虽然小孟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学校没有提供实际侵权人,应先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小孟本来有严重的眼疾,且刚刚动完手术,但在手术之后基本痊愈,造成其8级伤残主要是遭雪球袭击引起。因此,学校可以适当降低赔偿额度,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吴丽奋 祝文权)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