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上午,宁海的施先生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自己根本就没有去申请过,也没有签过字,中国银行宁海支行的工作人员却打来电话,通知他去领银行卡。是不是我的个人信息被人盗用了?深感疑惑的施先生打进本报87777777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施先生说自己只在2007年贷款时,办过一张授信额度3000元的银行卡,但大约两个月后就取消掉了,这次突然冒出一张新卡,让人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他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叫他去与信用卡部联系。后来。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说是办错了,并答应给他销卡。
客户连字都没签一个,这银行卡怎么就给办出来了?带着疑问,记者拨通了中国银行宁海支行的电话。银行一位姓朱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办卡有分主动办卡和被动办卡两种,主动给施先生办卡属于鼓励激活存量客户(也就是老客户)。银行信用卡部一位工作人员则进一步解释说,他们办卡所用的资料是施先生2007年留下的,不属于盗用个人信息,当然在办新卡前,他们原先是要电话先征求施先生同意的,只是后来电话没打通,就先办出来了。
昨天,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6月,他们刚接到省里转发的《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对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发卡机构要对客户亲访亲签,不得采取全程自助发卡方式。
“施先生虽然早几年在该银行办过卡,但从规范银行卡发卡行为和维护持卡人权益的角度出发,银行仍要慎用全程自助发卡方式,尤其是不能在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人主动办卡。”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这位负责人再次强调。
(记者 王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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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发卡机构要对客户亲访亲签,不得采取全程自助发卡方式外,《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中还规定:要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个人代理他人办卡的,发卡机构必须同时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真实身份;发卡机构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外包;禁止单位代办信用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