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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19 08:23:3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

  宁波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液体化学品集散地,石化生产、石油储存、水陆中转等各种行业门类齐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品种达142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众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而繁重。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加强企业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会议认为,石化产业结构对安全工作要求高,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制订《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意义。要把该实施意见作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目前,我市机动车(汽车)保有量约60万辆,其中中心城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近25万辆,而且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由于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对滞后,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人民群众要求防治该污染源的呼声强烈。

  会议研究通过了《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到“十二五”中期,基本建立全市机动车(汽车)排气污染检测监管体系,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维修保养等环节实现排气污染的有效监控,防止超标车辆上路,限制高排放车辆通行,提高在用机动车排气达标率,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大气污染中的比例显著下降,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会议指出,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市建设,切实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逐步有序顺利推进这项事关民生的工作。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有效实施机动车排气监管提供法律保障。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增强自觉性,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方案等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历史文化街区保留建筑保护搬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记者邓少华)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