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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馆子频频“吃”出玻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19 08:23:34

  中国宁波网讯 一个6人团伙先后到4家饭店吃饭时,故意用事先准备好的玻璃将自己的嘴巴割破,然后向饭店老板索赔,3次得逞共敲诈了6200元。前天,靳某、邹某等6人被海曙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9个月到1年10个月的有期徒刑不等。

  检方认定,从今年1月8日至14日短短6天内,靳某、邹某等6人先后到海曙区环城西路的某川菜小吃店、江北区环城北路的土菜饭店等4家餐馆内吃饭,故意用事先准备好的玻璃将嘴巴割破,造成在饭菜中吃到玻璃被划破嘴巴的假象,以此向老板“索赔”钱财。他们4次作案敲诈最高金额3000元,最低1200元,3次得逞共获利6200元。

  据靳某、邹某等人交代,他们每去一家不同的餐馆就换一个人“表演”,然后一起向餐馆老板“索赔”,老板大都愿意“破财消灾”,息事宁人。他们屡屡得手后胆子更大了,今年1月14日晚上11时左右,邹某等人敲诈成功一家餐馆后,又去敲诈位于海曙区尹江岸路上的“黑山娘酸菜鱼”饭馆,当晚与老板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未果,第二天中午他们见店老板不肯就范,一怒之下,砸了店内的桌子和酒瓶等物品,在店老板报警后被抓获。(记者杨绪忠 实习生闵 鸣 通讯员曾娇艳)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