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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为何送掉腹中胎儿一则网帖背后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19 13:25:25

  中国宁波网讯 一个月前,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想通过网络,将腹中胎儿送人。该帖引起记者关注。昨天,在警方的配合下,事实真相大白。

  “还有两个月,我就要生了,医生说是个儿子。由于我们经济状况很差,没有能力养活孩子,希望送给好心人抚养。”5月12日晚上,东方热线论坛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帖子,热心网友纷纷跟帖发表自己的看法。

  记者拨通了留在帖子上的联系号码。接电话的就是发帖者,她自称姓李,23岁,重庆人。小李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想送掉孩子是出于无奈。“我是从重庆来宁波工作的,男友是宁波人。我本来打算把宝宝生下来自己养,但我男友上阵子赌博输了好多钱,把自己的房子也输掉了。没办法,我们只好考虑把宝宝送人。可能这样对宝宝更好一点。”小李说得很诚恳。当时,记者约小李第二天见面。

  5月13日晚上,记者在约定地点等候小李。这时,一个自称姓陈的男子突然用小李的手机给记者来电,说他就是小李的男友,若诚心想收留这个孩子,最起码要给他们3万元“感谢费”。看来他们是将记者当成了想收养孩子的人,但这样漫天开价涉嫌违法,于是记者向网络警察报警。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接手调查此事。

  几天前,调查此事的民警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事情已经查清,发帖人改变了主意,决定于近日回老家,生下孩子后由自己抚养。

  昨天,经当事人同意,记者在民警的陪同下见到了小李。

  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产的小李由于怀孕,身材臃肿,但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很多女人怀孕后会把长发剪掉,我不舍得。毕竟养了五六年,还是留着漂亮。”小李笑着对记者说。

  “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了,本想等孩子出生后,与男友去领结婚证。前几天,我却意外得知,孩子的父亲竟然已婚,而且还有一个6岁的男孩。这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小李眼神里流露出深深的无奈,她说:“怪不得他希望别人收养我肚子里的宝宝。原来对他来说,我们俩都是累赘。”

  小李是去年5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陈某的,当时陈某向她隐瞒了真实身份和年龄,交往至今,小李都不知道这名男友家在哪里。她就这样稀里胡涂地怀上了他的孩子。前几天,她打陈某的手机,陈某的手机忘在家里,是他妻子接的电话,两人直接通话后,才弄清真相。

  “他一开始就不要这个孩子,是我想要把孩子生出来。”小李告诉记者,她刚怀孕时,跟陈某商量过结婚的事情,但被他以经济拮据为借口挡了回来,天真的小李还以为生下孩子后就能拴住对方的心。

  “当初在网上发帖子送宝宝也是无奈之举,但他提出,要向要孩子的人索取感谢费,我觉也合情理,也就默认了。但后来我想了很久,还是舍不得这个孩子,毕竟是自己的骨肉,我就拒绝了几对想来收养宝宝的夫妇。”现在,小李对当初要送孩子的决定感到很后悔。

  目前,小李已经和家人取得了联系,她父母都接受了这个孩子的事实,也希望她回家把孩子生下来,父母会帮着她把孩子养大。

  记者问小李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小李低下头说:“怎么说呢?自己做的事情就要自己承担。以后我不再刻意追求什么,一切都顺其自然吧。对于孩子的父亲,我不想讨回什么,也讨不到什么说法。”

  男方有义务为孩子提供抚养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锦屏律师事务所的陈宏勇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像小李这种情况,孩子的父亲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陈某支付给小李孩子的抚养费不得低于孩子生活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由于陈某已经有了两个孩子,那么对每个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应是他收入的15%左右。具体情况视两人的商量结果而定。

(实习生 徐静文 记者 王景波)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