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近年来,假期意外伤害成了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隐患。每逢假期,诸如溺水、烫伤、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造成的悲剧频频上演。眼下,暑假又快到了,兰州媒体请相关专家为家长支招,以免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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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安全意识薄弱是悲剧根源
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学生溺水事故看,大部分事故是发生在郊区和乡村。其中,一些不幸者是农村的学生,还有少数人是利用暑假从城市返乡或游玩的大中专学生。很多事故水域边,都没有设置警示设施及提示标语。前几天发生在榆中县新营乡八门寺村的溺水事故现场,记者没有发现任何警示标识。据当地部分村民讲,去年施工单位挖掘围堵了那个三四米深的蓄水塘坝后,自始至终都没在附近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没有对塘坝采取安全处理就离开了。村民们认为,现在施工单位已不知去向,政府部门应对存在隐患的塘坝进行安全处理。
炎热的天气,持续的高温,河塘、沟渠便成了农村学生游泳、嬉水的“乐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农村中小学生暑期溺水事故频发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致使很多农村中小学生成了“留守儿童”,由于无人监管而频频出事;二是大多数农村学校由于办学条件所限,没有开设游泳课程,很多学生游泳技术不过关,下水时很容易出现疲劳、抽筋等现象;三是农村中小学对学生暑期安全关注不够。
除以上三点之外,农村没有专门的游泳场馆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天气炎热,一些中小学生常常选择到池塘、水库等地嬉水纳凉。而这些池塘和水库不仅深浅难测,而且底部还多有淤泥、水草,足以危及下水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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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安全教育才是防患根本
谈及学生暑期遇险,兰州市几所中学的老师们认为,一味地禁止孩子游泳并不是什么好办法。他们说,如果学校能针对青少年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展开安全健康知识竞赛、讲座、自救演习等,向学生普及安全防护知识,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能力,或许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中小学生在遇到异常情况时的应付能力和自救能力虽然有限,但通过教育和训练,大部分学生遭遇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近年来,教育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2007年5月下发的通知中曾建议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段设“游泳安全巡视员”。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相当部分的池塘等都分布在离村庄有一定距离的野外,有的村庄附近池塘等数量有不少,因此,通过人为监控杜绝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效果受到一定的限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三令五申,但意外事故还是屡屡发生,这反映出当前家庭、学校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方面的力度还很不够。
从以上实际情况看,记者认为要避免暑假期间学生遭遇不幸,更多的还需要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多为孩子的生活操心,并加以合理引导和及时提醒,切实做好家庭安全防护工作并帮助孩子掌握各种基本的自我保护手段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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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五大“杀手”须高度警惕
近日,记者就中小学生暑期意外伤害预防问题请教了有关专家。他们就以下几个方面向家长做了必要提醒。
●预防溺水事故
室外游泳池是4岁以上儿童溺水的高危场所,管道中过滤系统所产生的巨大吸力会把孩子牢牢吸住,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甚至死亡。家长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有效做法是:当孩子在水边和水中时,要时刻注意看管;不要让孩子直接跳(潜)入水中,即便他已学会游泳仍需在成人监护下进行;在水中不要吃东西,防止被呛;当孩子在船上,或参加水上运动时,应让其穿上高质量的浮身物。
●预防交通事故
暑期高温闷热、雷雨增多,孩子为避暑避雨,往往出现快速横穿马路的现象,如有不慎将会导致惨剧发生。利用假期外出旅行的青少年,不论是乘车还是徒步,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意外。另外,小学生乘坐公共汽车,家长最好扶着孩子,以免孩子因急刹车或颠簸而受伤。
●预防误食中毒
家长要经常告诫孩子,不要随便服用药物、野果等物。平时要将药物等危险品放置在孩子不容易拿到的地方。一旦发现孩子误服了药物,要尽快弄清孩子在什么时间误服了什么药物和大概的剂量,并找出药物的包装,为就医时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如果发现早,孩子暂时没有什么症状,可给孩子少量饮用温开水,然后用筷子压住其舌后部,引起呕吐,排出部分药物后再送医院。
●预防宠物咬伤
孩子和宠物一起玩耍时,家长一定要陪伴在旁,孩子做出危险的动作时,一定要制止。如果孩子被宠物抓伤或咬伤,应马上将伤口残留的血液挤出并用消毒剂清洁伤口,简单包扎后,马上带孩子就医,并在医生的医嘱下给孩子注射相应疫苗。
●预防烧伤烫伤
厨房是孩子烫伤的多发地,家长应注意以下几点:煤气不用时,应关上总闸;刚烧好饭菜的锅、盘等,避免孩子去触碰。一旦孩子烫伤,家长可先做冷敷或等简单治疗,然后尽快送往医院治疗。另外,急救中不可涂抹红药水、紫药水等,以免影响医生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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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近年暑期溺水事故
事故一:2009年6月13日中午12时左右,因为天气热,榆中县新营乡八门寺村年仅19岁的李姓男子,在距村子不远的一处塘坝降暑洗澡,当他脱了衣服进入塘坝后,便再也没有出来。从此路过的村民发现后,立即叫来其他邻居施救。等到把其打捞上来时,该男子已不幸死亡。据当地村民讲,该塘坝是去年一施工单位用来蓄水的,工程结束后,施工方没有对塘坝进行填埋等安全处理。
事故二:2006年5月25日,庄浪县第二中学3名学生在学校附近一因采砂形成的死水潭里玩耍时发生溺水事件,幸好被路人发现及时救出。三天后的5月28日,庄浪县第二中学4名初一学生在该水潭里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此事故发生后的第6天即6月3日相同的事件再次上演,幸运的是这次溺水的孩子获救了。
事故三:2007年6月1日下午1时30分,临夏河滩镇小庄村的5名小学生到刘家峡水库上游码头冲凉时,两人不慎落入水中,年龄较大的六年级学生周某舍身救人,在奋力救出2名同学后力气用尽不幸遇难。这名因家境困难12岁才上小学的三好学生早逝,令其同学、老师和小庄村村民深感痛惜。
事故四:2007年5月13日下午5时,在定西市渭源县路园镇的一家砂场内,4名小学生因为天热,到距离村边不远的砂场采砂挖掘出的深坑内游泳,造成3人溺水身亡。遭遇不幸的3名学生为砂场附近峪岭村的学生,其中最大的11岁,最小的9岁。
记者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甘肃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中,农村学生占了很大比重。从学生意外伤害类型来看,其主要表现为:交通事故、中毒、动物咬伤、电击伤、烧烫伤、溺水意外窒息、机械伤等。在所有的意外伤害中,溺水、交通事故和中毒排列至前三位。 (记者曾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