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3:转团
不同意转团旅行社须退费
旅游者到旅行社报团后能否最终成行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要看最后的报团人数是否达到了成团人数。对于未达到成团人数时该如何处理善后的问题,过去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经常发生纠纷,最主要的还是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问题。
鉴于能否成团的不可控性,这次修订首先对不成团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其次,文本中提供了四种不成团后的处理方式供双方当事人选择,包括了改签出团、解除合同以及两种转团方式,特别是规定旅游者如果不同意旅行社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合同直接解除,旅行社要退还旅游费用,而不得强行将旅游者转团。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将其擅自转团的,合同中还规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旅行社反应
可确定责任归属
旧版合同下,对于不成团的情况,旅行社一般是提前7天告知游客是否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旅行社会建议游客与其他旅行社拼团等方式来操作,但是这样一来,转团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果产生问题,责任到底归属于哪个旅行社,往往难以界定。新版合同对此作出清晰的规定,确定了改签出团、解除合同等四种不成团后的处理方式让游客和旅行社来选择。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任芬 袁国礼)
■ 新增内容
●旅游重要名词增统一解释
如“转团”被定义为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团队,组团社委托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游客行前解约机票钱不退
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其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这意味着游客因自身原因在出发前解约的,机票钱无法退还。
●出境游要召开行前说明会
签订合同前,旅行社应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等。出境旅游还要召开行前说明会,告知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应急联络等。
●游客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
游客自由活动期间应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项目,对组团社的服务或应急处置予以配合,出境旅游时应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
●游客代表签约需代表游客
规定游客代表应保证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内容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