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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医保卡在市区看病发票可“邮寄”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22 12:53:58

  中国宁波网讯 “我在慈溪办的医保卡在宁波市区看病不能当场结算,只能把发票拿回慈溪报销。可我每月的医药费才100多元,估计能报销的只有几十元,如果回一趟慈溪,来回车费也得几十元,有些不合算。”为此,市民胡女士提出,县(市)办理的医保卡最好能直接在市区结算。

  记者为此采访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该局医务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跟记者解释,各县(市)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都是由当地社保部门自行决定的。因为目前国家医疗保险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的,各地居民在医保缴费和待遇等方面有所区别,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办理的医保卡虽然可以在市区用,但无法在市区当场结算。

  经过打听,记者还了解到,现在社保部门已推出了“邮寄发票报销”的相关服务,以方便异地求医的市民。以慈溪市为例,像胡女士这样的情况,可由本人到慈溪市医保中心办理一次异地安置手续,之后只要每月把门诊发票寄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就会将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直接汇入胡女士的账户中。

  (宁波晚报记者胡菲 实习生肖秋方)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