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腐败行为可获得追缴赃款10%的奖励。这是昨天笔者从市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去年1月至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侦查终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6件336人,移送起诉231件269人,其中大案181件。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67人,其中科局级干部33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9人,地厅级干部4人。
据介绍,今年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查办发生在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贪污贿赂大案和现职领导干部要案;新农村建设中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既有渎职侵权行为又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双料”职务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危害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招生考试、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等。
检察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目前举报途径有: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等多种方式。市检察院的举报网址是:www.zjnb.jcy.gov.cn。另据了解,检察机关对举报人的奖励办法有了新的变动,将依据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可以在10万元以上奖励,但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不受上述数额限制。经查证属实的职务犯罪案件,即使没有追回赃款,也将酌情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励。(崔小明 邬晓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