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科技局发出通知,正式开展我市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工作,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这是该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科技局以“服务科技创新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努力为全市经济保增促调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针对宁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较弱等突出问题,市科技局以抓好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为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市科技局在去年新认定155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再组织认定一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力争到2012年全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达到500家。对经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省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元、40万元的补助。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条件是自主创新能力强,经认定后能够享受按15%缴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为了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市科技局在去年认定477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又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申报推荐部署工作,计划再认定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为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动,市科技局已在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中安排下达各类补助经费1.42亿元。
此外,市科技局积极帮助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组织企业走出去宣传推介我市优秀高新技术产品,广泛动员科技人员走进企业、服务企业。市科技局还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设立了“企业创新问题反映专栏”、“宁波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科技文献检索服务平台”等,使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有了稳定可靠的通道。(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陈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