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统计,电动车最近成为仅次于服装、手机、食品、房屋等之后的又一个消费投诉热点。
今年5月底,家住宁波市区的李小姐托熟人在鄞州某电动车厂购买了一辆知名品牌的电动车,但新车买来后至今都无法上牌。李小姐向厂方询问,对方的答复是李小姐只有领取了鄞州区的暂住证,才可以上鄞州区的牌照。
邓先生在买电动车时,店方承诺不用上牌照也可以上路行驶,但邓先生骑着没几天,就被交警查扣了。还有一位王女士,在选好电动车并付好钱后,才发现店方开具的票据上居然写着“不能上牌”的字样。
另外12315中心还接到消费者反映购买电动车后,对方所开的发票是“缩水”的。比如家住江东区的林先生买的电动车全价是2000元,但经营者提供的发票上却成了1300元。
还有一些商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旧部件为消费者修理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发现后对其投诉,却往往容易碰到鉴定难、责任难于划分的问题。
在此,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面对品种繁多的电动车商品,除了要对车辆的性能作比较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确定电动自行车是否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并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索取省级公安部门列入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同时还要注意,尽量选择在商场购买,并认准信誉良好又经实践证明质量可靠、返修率低、信誉好的品牌。因为市场上的一些贴牌车、拼装车、超速车等,都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事先了解一些相关的国家规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等,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在宁波上牌的。
三、及时领取电动车牌照。有些专业的电动车市场设有代理上牌点,可以方便消费者就近上牌,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不不必要的麻烦,不要相信不上牌也可上路行驶的误导信息。
四、消费者选购的同时要注意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承诺,索取保修记录卡,并在每一次维修时督促维修商做好记录。
(董小芳 张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