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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建设中对房屋拆迁有哪些政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6-23 21:29:03

  轨道交通项目拆迁将严格按《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及《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甬政发(2008)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宁波市市区城市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95号)等政策执行,货币补偿与调产安置均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进行结算。

  在搬迁期限内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并予以搬迁的,住宅用房按评估金额的10%计发提前搬迁奖励费,非住宅用房按评估金额的3%计发提前搬迁奖励费。对蛮不讲理、阻碍拆迁的单位或个人,我们将加大力度,严格从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