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宁波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量迅速增加,地面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中心区内城市干道路段饱和度均超过了0 .85 ,干道交叉口饱和度均超过了0 .9 , 在三江口的桥头地区交通负荷甚至超过了2。
为保证轨道交通施工期间,市区交通不发生重大拥堵,轨道施工顺利完成,拟定了交通组织原则如下:
1、开源节流总体原则。开源:通过完善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点段和市区路网的通行能力。节流:减少拥堵点段的交通流量。
2、“点、线、面、界”组织原则。分四个层次,按节点、中山路一线、核心区块、外围边界控制分别进行交通组织。通过整理次干道路、背街小巷,实施部分单行线等方法挖掘交通潜力。
3、交通流量均衡分布原则。采取种种措施,从时间上、空间上使流量尽可能均衡分布,削峰填谷。
4、优先保障有序,兼顾安全畅通原则。随着大量施工节点和单行、绕行对交通的影响,市区交通量势必明显增加,各路口排队长度、拥堵程度都将加剧,首要任务是通过科技监控、严格管理保证堵而不乱,有序通行。
5、人非系统、公交系统依次优先保障原则。作为交通预案,当道路条件不足以通行所有交通流时,优先保障行人、非机动车系统的通行,然后视情况许可保障公交线路车,最后再考虑其它机动车。
6、诱导为主,管制为辅的原则。交通分流手段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驾驶员根据交通诱导,自觉自主分流。二是驾驶员按照交通管制措施的规定,现场禁令标志的限制,被动选择其它路径。通过交通诱导、媒体信息、网站交流等途径,引导交通流的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