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超市购物获得赠品,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对赠品的质量,消费者往往表现出难得的“宽容”。不过,市民戴先生没这么宽容,昨天在论坛上发帖,抒发自己对赠品质量问题的愤怒之情。
昨天上午,戴先生向记者讲述了窝火的原因。
“其实在公共场合摔秤还真有点不雅,但实在难忍。”戴先生说。上周五晚上,他去家乐福江东店购物,先是买拖把赠送了一个拖把头,然后是买妮维雅洗面奶赠送一台电子秤。“领赠品也太麻烦了。”戴先生说,负责发放赠品的服务员显然不熟悉业务,磨蹭了半天才“丢”了一个拖把头出来。对于获赠的电子秤,戴先生本来蛮喜欢,谁知站上去一试,体重凭空“长”了7.5公斤。于是戴先生要求服务员换一个,哪想换了也没用,电子秤指针一直无法归零。服务员让他自己调整,可戴先生找不到调试的拨盘。当他再次要求换秤时,服务员却把第一次给他的那个秤又给了他。
“这也太不当回事情了。”戴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在超市里找了个空点的地方,抡起电子秤就往地上狠摔。此举惹来了众人异样的目光,戴先生闷闷不乐地离开了超市。
“想想为个赠品计较也太小气了,很多顾客看都不看就拿走了。但超市既然提供赠品就应该保证质量。”戴先生说,可能是他的运气比较背,也可能是他的要求比较高。不过,这样质量低劣的赠品,因为处理不当反而会带来负面效应。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致电家乐福江东店客户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批电子秤现在还有一些余货,如顾客发现质量问题需尽早到超市调换,等赠品派送完了,就没办法更换了。
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翁月珍女士。“商家承诺赠送商品其实是一种要约行为,只要作出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赠送物品也就成为买卖合同中的一项条款,商家就有义务为赠品的质量承担完全责任。因此,赠品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一样,都受到消法保护,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赠品。”翁副秘书长说,不少消费者对赠品的质量并不怎么关注,往往认为赠品是“白拿”的,就不愿去多计较,其实这中间有误区。
(记者 徐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