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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上市公司补贴办法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6-25 01:22:5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周静)记者昨日获悉,为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后备资源,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市财政局和市金融办联合出台了《宁波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中规定,申请对象包括上市前企业和上市后企业。前者是指已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交易所申报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的企业;后者指国内外上市成功企业。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市级财政承担的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项目补助及境内外上市企业的奖励。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08]146号)文件的规定,对实现境内外上市成功的企业,市政府予以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实现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宁波市的企业,市政府予以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本办法自2008年6月4日起执行,期限三年。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