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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竟做起跨国劳务输出业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25 13:42:13

  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上午,有农民工向本报反映,30多名交了数千元费用的农民工怀着出国打工的梦想从象山等地赶到宁波,准备前往阿联酋务工,结果到了宁波后却迟迟不能出发。记者调查后发现,招工单位实际上是一家外贸公司,根本没有从事跨国劳务输出的资格。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曙区天一豪景8楼的这家公司,见到了30多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据一名叫陈文海的小伙子介绍,他是象山县泗洲头镇上峙后村人,约三个月前,他听说宁波美琳国际贸易公司要招收一批前往阿联酋的工人,每月保底收入6000元,于是报了名,并向该公司交了2000元的报名费。公司承诺,在6月22日之前将他们送到国外打工去。

  6月22日上午,他接到美琳公司打来的电话,让他到宁波集中,去阿联酋工作。当天晚上,美琳公司说接他们的车还没来,给他们安排了食宿。次日上午,公司让他们在宁波继续等待,但生活费要自理,而且他们始终没有拿到护照。大家交流后得知,来的人都向美琳公司交了2000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

  记者发现该公司办公室的墙上写着:本公司推荐韩国、日本、欧美、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及港澳地区劳务项目,总有一个适合你。而美琳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显示,经营范围内根本没有职业介绍项目,更没有海外劳务输出项目。

  美琳公司总经理舒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们公司的确没有取得劳务输出业务的资格,但公司是受安徽一家有国外劳务输出资格公司的委托,招聘到阿联酋工作的技术工人。这批人之所以没有出发,主要是安徽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没赶到宁波。

  昨天下午,一名滞留宁波的农民工向记者介绍,一直到前天晚上6时,他们也没有等到安徽公司的人前来宁波给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后来他们派出代表赶到杭州和所谓的安徽公司的人见面,对方保证,在7月15号前将他们送到国外务工,如送不出去每人赔偿两万元的损失。从6月25日到7月15日之间,公司每天补偿他们100元的生活费。

  工商部门提醒,务工人员务必谨慎对待出国劳务信息。确保信息准确的关键点在于确认招聘单位有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在国内签署合同之前,要明确知道自己需要交纳的费用,劳动报酬和待遇、工种、往返机票、工作期限等。劳务人员出境后,经营公司须协助其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记者 边城雨 杨静雅)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