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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碶疏港路延伸段北仑通途收费答记者问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26 13:35:41

  昨天,宁波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就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宁波北仑通途路收费事宜,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问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为什么要收费?

  答: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是企业投资建设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全长5.042公里,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达10.15亿元。该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是企业依法收回投资并获合理回报的需要。

  记者:收费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宁波北仑通途路收费事宜的复函》(浙政办函〔2009〕50号),省政府批准宁波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记者:为什么不单独设站收费?

  答: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具有里程短、高架桥长、互通多等特点;二是由于该路段兼具了疏港公路及北仑城区道路的功能,单独设站会导致城区收费站点多,既影响城市环境,又可能影响城区的交通畅通。

  记者:大碶收费站代收的是哪几个项目的通行费?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函〔2009〕50号文件,大碶收费站代收的是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和北仑通途路通行费。

  记者:代收费的方式有两种,两者有何区别?

  答:省政府批准的两种代收费方式分别是:过站缴费方式和统缴方式,两者的标准和适用对象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选择过站缴费方式的,标准为小车即2吨(含)以下货车、20座(含)以下客车10元/车次,大车即2吨以上货车、20座以上客车20元/车次。

  (2)选择统缴方式的北仑“四区一岛”(北仑区、北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梅山岛保税港区和大榭开发区)车辆,实行自愿统缴,标准为40元/吨·月。已经统缴的车辆,出大碶收费站时凭有效的统缴凭证免缴代收费。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收费?收费年限是多少?

  答:2009年7月1日零时起开始收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最高收费年限为25年。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函〔2009〕50号文件明确,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的收费年限需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记者:通行费负担是否增加?

  答:往返大碶收费站车辆(集装箱车辆除外)的通行费负担总体不增加,但收费方式有所调整。过去在进出收费站时都要缴纳代收费,而从7月1日起只要在出收费站时一次缴纳即可,也就是说由双向代收变成了单向代收,缴费总额不变。

  记者:从宁波东收费站入至大碶收费站出的代收费有什么变化?

  答:除集装箱车辆外,其他车辆的代收费没有变化。

  记者:集装箱车辆要不要缴纳大碶疏港公路通行费?

  答:所有集装箱车辆出大碶收费站都要缴纳,但对集装箱车辆的收费是实行优惠的,仅为大车代收费标准的一半。

  记者:北仑“四区一岛”车辆如何办理统缴?

  答:选择统缴方式的北仑“四区一岛”车辆,从6月27日起,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大碶收费站院内统缴窗口办理。需要提醒的是,区分是否属于北仑“四区一岛”的车辆,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车籍地为准,其他证明无效。

  2009年7月1日起,北仑“四区一岛”车辆在宁波市交警支队检测站年检时,就不再缴纳北仑通途路通行费。

  记者:已在车辆年检时缴纳2009年下半年北仑通途路通行费的,是否可以退?

  答:可以退。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9 月3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一16∶00)到以下地点办理退款:单位车辆请到宁波市交警支队车辆检测二站(宁波市福明路633号)办理;个人车辆请到大碶收费站院内指定地点办理。具体办理时需提供原统缴发票(单位车辆可凭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记者:未缴纳2009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北仑通途路通行费的车辆,是否还要缴纳?

  答:这种情况仍要在年检时缴纳。具体情况可拨打垂询电话:0574-86107111、87979911,时间(除节假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