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6月26日讯(宁网播报员 江天宇 徐征宇)昨天上午,市民舒阿姨给我们打来电话,反映在江北西草马路附近,有一面悬挂在居民阳台上已经褪色严重的国旗,而且一旁还晾晒着衣物。舒女士觉得这样是不是对我们的国旗太不尊敬了?
今天上午,我们来到了西草马路。在浮石2区一幢临街的居民楼上,二楼有一家住户阳台上挂着一面国旗,周围居民告诉我们,大概去年奥运会前,这面国旗就已经挂在阳台上了。现在快一年过去了,原本鲜艳的国旗都褪了色,有的地方还有些污损。但也没见人把它收进去。更让人觉得不是滋味的是,庄严的国旗竟然和这户人家的内衣裤为伍了。市民看到我们在采访,都围上来议论纷纷。附近早餐店的老板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对国旗的不尊重。
随后,记者敲开此住户的家门,这位姓周的女主人得知来意后也十分惊讶。她相告,自己是今年才搬进来的,当时阳台上就有这面国旗了,估计是前任房客留下的。当时也没有多想,还感觉挂一面国旗也挺好的,并不知道褪色的国旗不能挂。在我们结束采访前,她已将国旗解了下来。无独有偶,旁边一幢5层高楼的阳台上也挂着类似的一面国旗。
我们也上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发现其中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另外第十七条还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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