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多年来困扰全市的补充耕地落实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实施“扩内需、保增长”战略对建设用地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全市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相当有限,耕地占补平衡矛盾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建设用地的重要因素。
据介绍,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了首先要科学编制造地规划。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围涂造地和建设用地复垦是我市耕地补充的主要来源,也是开发造地的重点。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凡坡度在25度以下,土层厚、有水源的林地、园地、未利用地等,都可纳入耕地开垦范围。同时,规定了开发造地实施主体和程序,围涂造地原则上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和建设用地复耕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严格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完善检查监督机制等措施,努力提升开发造地质量。
《意见》还明确了开发造地奖励考核机制,围涂造地产生的新增耕地所有权原则上归所在县(市)区政府,新增耕地指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使用。(冯军 楼大周 蔡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