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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扰邻 法院判决移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27 08:55:46

庄 豪 绘

  家住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某弄204室的老吴生活怡然自得,但自来了新邻居之后,老吴一家便横生了一些烦恼。

  原来,老吴家的新邻居陈某把空调外机安装在了自家阳台的西侧外墙上,而老吴夫妇的卧室和邻居家的阳台是紧挨着的,这样,邻居家的空调外机和老吴卧室窗户的距离很近。到了夏天,空调外机强力运转,隆隆的响声伴着热气,经常让老吴坐立不安。他多次向陈某提出交涉,要求其将外机移位,但都被对方拒绝。无奈之下,老吴一纸诉状把邻居陈某告到了法院,称陈某将制冷管从原、被告相邻的隔墙通过并利用原告外墙安装,且空调的位置与自家距离太近,热气和噪音对其生活构成影响,要求对方拆除空调制冷管,迁移空调外机。针对老吴的诉求,被告陈某认为,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己的阳台外墙上,与对方没有关系,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请。

  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相邻关系纠纷系被告安装空调引起,关于被告将制冷管从原、被告相邻的隔墙通过并利用原告外墙的问题,从房屋结构来看,被告的安装行为是必须的,且该行为并未对原告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原告应当予以容忍和便利。但被告将空调外机安装于原告房间窗户的东侧下方,距离原告窗户较近,且排风口侧面朝向原告窗户一方,所产生的噪音和热风对原告方的生活具有一定影响,法院最后判决陈某将空调外机从现有位置迁移。

  (张亦晟)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