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原为象山某针织厂老板,因长期拖欠工人工资,2008年底被该厂40多名工人起诉,当时周某已外逃。象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企业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拍卖,并由镇政府垫付部分款项对工人工资先行支付。
6月3日,法官获悉周某返回象山,立即对其传唤,但周某仍找各种借口企图逃避法院执行。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准备按程序将周某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周某得知自己可能因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入狱,立即表示同意付款,并在6月3日下午将执行款如数打入了法院指定的账户。
(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