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绕不过一个“结”:一边是必须守住的耕地“红线”,一边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业房产开发等对土地的不断渴求。满足这些渴求的前提条件是,它们要占多少土地就要先补上多少耕地。为解这个“结”,宁波把目光投向了开发造地领域。昨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消息说,市里已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按照该意见,哪个地方新造的耕地多,市里不但给予资金奖励,更诱人的是还会增加这个地方的建设用地指标。
按照意见规定,全市范围内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围涂造地和建设用地复垦,是我市耕地补充的主要来源,也是开发造地的重点。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凡坡度在25度以下,土层厚、有水源的林地、园地、未利用地等,都可纳入耕地开垦范围。其中,围涂造地原则上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新增耕地,所有权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些耕地指标,由政府按市场价格有偿调剂使用,调剂所得资金必须及时支付到乡镇或村。村集体拿到的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新垦造耕地能力的提升,也可以适当安排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而围涂造地产生的新增耕地,原则上所有权归所在县(市)区政府。
为鼓励各地多垦造耕地,意见明确,市政府每年将通过考核,对造地多的县(市)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同时还会按一定比例给予该地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奖励。而对开发造地不力的,其下一年度土地利用指标将被扣减。
为防新垦造耕地质量低劣,意见还规定了开发造地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
(宁波晚报记者程旭辉 通讯员楼大周 蔡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