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8学年第二学期定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开始放暑假。200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9月1日开学,至2010年2月7日结束,共24周。
往年学期末和暑期都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此,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对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加强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防溺水工作。
市教育局重申:学校不得在假期组织全班性的集体文化课补习;学校不得动员或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活动;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教本班的学生;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班级不得以原中小学的教学班形式招生。(宁波晚报记者郑仲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