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处理的范围是:1.对违法记录有异议的,需要到违法发生地处理。2.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3.发现机关为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的违法记录,需要到省高速总队宁波支队(江东区中兴南路108号)、宁波交警支队违法处理中心(江北区人民路149号)高速窗口,或者到宁波市第一(江北区孔浦环城北路)、第二(江东区福明路)、第三(鄞州区鄞县大道古林)车辆检测站内的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钱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