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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出台农村就业扶持新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30 08:37:26

  中国宁波网讯  《江北区农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近日出炉,该区农村群众将迎来新的就业创业好时机。

  根据《意见》,该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既可通过房权或“两权一房”申请抵押贷款,还可申请信用贷款,每户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第一年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区财政给予100%的贴息。符合条件的新开办经营户每户还可获2000元创业补助。

  该区对参加中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村劳动者,根据其参加培训项目的不同,在原有市里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分别增加400元、600元、800元和1000元。

  又讯(汤碧琴 饶建辉 应 毅)江北区企业如果新招用本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其他扶持条件的,可以获得每人每月150元-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这是该区新出台的农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一大亮点。

  为扶持困难农民实现充分就业,江北区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作出新的界定,包括农村户籍中“4050”人员,持有农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持有农村《社会扶助证》人员,持有《残疾证》人员。

  为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该区对为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缴纳城镇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社会保险补贴。该区还将保持和开发800个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且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罗涟浩 吴红波 谢 霞)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