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20多年村干部的沈某今年62岁,按说是到了享受儿孙之乐的时候。但在2005年,由于儿子嗜赌成性,欠下一大笔债,后来因为债台高筑而四处躲债。沈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萌生了赚点“外快”来为儿子还债的想法。这时,刚好有一个包工头严某找到沈某,主动送给他现金,并要求他为自己承包的工程提供“方便”。
从2005年至2008年间,沈某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厂房改造、租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5次收受包工头严某等人所送现金13万元。案发后,沈某主动到区纪委交待了其受贿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陆虞霖 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