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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给体育资源对外开放单位吃“定心丸”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7-01 08:02:50

  中国宁波网讯 市民在北仑区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进行锻炼时如发生意外伤害,将由当地一家保险公司负责相应的赔偿。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仑方面了解到的信息。

  体育设施的对外开放自2004年启动以来,面临着不少困难。其中,在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中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由谁负责赔偿,始终是个“老大难”问题。从6月1日起,北仑区实行由政府为体育资源对外开放单位统一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参与体育活动的市民意外伤害保险“埋单”。此举填补了省内体育资源对外开放意外伤害责任的空白。

  北仑区从2006年起实施“体育强区”工程,在全区所有街道(乡镇)的村、社区增设了大量体育健身设施,全面实施所有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区政府每年还拨出100万元作为奖励经费。目前,该区9个街道(乡镇)和32所中小学,共273个篮球场、16座体育馆、31个田径场、46个排球场、18个门球场、3个地掷球场、450条健身路径和348张乒乓球台等体育活动设施已全部向社会开放,基本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

  “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本身就免费,如果发生意外再由学校赔偿,显然是学校所不愿意接受的。”不少学校负责人认为,“安全问题”成为体育资源对外开放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为建立健全体育资源对外开放设施的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体育资源对外开放时偶尔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最大限度保证参与者不受伤害,北仑区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北仑支公司商定,每年从区财政划拨77280元经费,专门用于该区体育资源对外开放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这样做可以保障参与体育活动的群众的人身安全,消除体育资源开放单位的后顾之忧。”该区文体局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双方签订的《公众责任保险协议》,该区所有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资源(场馆)将作为统一投保对象,产权单位9个街道(乡镇〉和32所中小学作为统一投保人。意外事故每年总赔偿限额为56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万元。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林海 陈未鸣李 孟龙 闻晓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