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强检,执法为民,围绕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今年年初,市检察院及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既注重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危害市场秩序的犯罪,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把保民生、保稳定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不久前,市检察院出台了《服务保障民生六条措施》,加大了涉及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在办理涉农案件中,通过制定《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涉农大要案。市检察院还出台了《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试行意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会同市司法局制定《关于畅通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渠道做好息诉维稳工作的意见》,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我市涉企、涉众型的金融、经济犯罪发案率高、影响面大、危害重等情况,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抽调精干力量妥善办理涉案700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洪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案件。对于涉企民事纠纷,遵循“积极作为、慎重办理、平等保护、化解矛盾”的原则进行审查办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案效果。(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力 军 实习生郑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