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个多月里,26岁的象山姑娘王静君一直在象山两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她一直想找到究竟哪个部门是那个害得母亲高位截瘫的窨井盖的责任单位,但终无果。
5月29日上午8点左右,她的母亲张赛梅骑电瓶车从丹城自北往南沿一级公路沿海南线回家。在路过象山经济工业园区的日升集团旁时,电瓶车被一个硬物绊了一下,她连人带车顿时飞了出去,狠狠地摔在了地上。赶来的交警将张赛梅送到了医院,并勘察了现场。在现场,交警发现,绊了张赛梅的是公路边上的一只翘起的窨井盖,翘起的高度约有10多厘米。
被送到象山县医院进行抢救后,张赛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胸肋骨六根断裂,脊椎骨第六节断裂。之后,家人又将她送到杭州的浙医二院进行治疗,医生告诉王静君,她母亲已经高位截瘫。她告诉记者,自己只不过是个美容技师,每个月工资还不到两千元。父母都是农民出身,靠着平时打零工才勉强供今年20岁的弟弟上学。如今弟弟考上了大学,可是家里为了给母亲看病已经花了10多万元,不但花光了积蓄,还背了一身债务。
事发之后,处理事故的交警建议王静君能找到这个窨井盖的责任单位,进行索赔。随后,王静君找到了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接待她的管委会杨副主任在了解情况后表示,窨井盖虽然是他们建造的,但是这段路的责任单位应该是象山县公路管理段。而象山县公路管理段给的答复却是,窨井盖既然是由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那么理应是他们负责。就这样,王静君一个多月来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记者试着几次联系了杨副主任,但其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到象山县公路管理段的龚段长。他告诉记者,事发之后,他们工作人员已经到现场去勘察过几次,这个窨井盖的确不是他们所管理的。龚段长说,事发地点是在城乡接合部,这段路的属性是公路,而当时建造这条公路的时候,边上还没有开发区,后来开发区建造的时候才建造了绿化带和这一排的窨井。龚段长认为,本着谁建造谁负责的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应该是窨井的责任单位。不过,龚段长也向记者透露,目前上级部门也有意向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和他们两家单位进行协商,确定窨井的责任单位,在结果未出来之前,如果王静君一家确实遇到经济上的困难,公路段会考虑给予人道上的帮助。
(宁波晚报记者 李廷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