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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凿门洞 业主欲维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7-06 13:18:16

  中国宁波网讯 江东彩虹国际小区的临街店铺要开一家美容院,因无消防通道达不到消防要求,为破解这一难题,小区物业允许美容院将小区住宅楼墙体凿破,开一道门通往小区,作为消防通道。对此,小区业主有意见:“墙洞门”开了,封闭式小区不就不封闭了吗?

  昨天上午,彩虹国际小区业主代表刘女士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反映这事。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彩虹国际小区采访,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金先生说,彩虹国际是个封闭式管理小区,物业这一做法,超出了业主授予的管理权限,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作出整改。可20多天过去了,小区物业还是放之不管。

  记者看到,一道“墙洞门”位于彩虹国际3号楼的二楼,有装修工人正在施工。美容院开在小区外围临彩虹南路上,开了这扇门后,小区和彩虹南路就直接连起来了,外人可通过这扇门进出小区,治安存在问题。另外,业主们担心,有了这一先例,物业公司今后说不定还会为其他店铺开“方便之门”。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唐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物业允许美容院凿穿墙体开消防通道,没有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这是因为物业与业主缺少沟通。开美容院要符合有关消防要求,消防通道必不可少。作为物业公司,他们将对这处消防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保障业主利益。如果可能的话,平时这处消防通道将上锁。他可向业主承诺,这道门平常绝不会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出。

  业主们对物业方面的解释并不满意。

  金先生说,上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有权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掌握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杀大权”。第二十九条规定,业主委员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书面告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先生称,如果小区物业继续不作为,那么,他们不得不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宁波晚报记者张寅文/摄)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