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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一轿车与大货车迎面相撞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7-06 13:18:15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4点15分左右,鄞州区甬梁公路高桥段发生一起轿车与大货车迎面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轿车驾驶员不幸身亡、四名乘员不同程度受伤。据交警对事故现场勘察后初步分析,轿车可能在超车时越过了公路中心双实线,遇对向车道的大货车迎面而来,避让不及而引发事故。

  事故现场位于宁波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口。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平板大货车停在由东向西的车道上,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奥迪A6”轿车越过了公路中心双实线,在由东向西的车道上跟大货车迎面撞在一起。那大货车的车头左侧略微受损,而轿车的整个车头已撞得一塌糊涂,保险杠、大灯撞碎后甚至都飞得好远,挡风玻璃也碎了,驾驶座与副驾驶座前的两个安全气囊都已弹出来。

  据交警介绍,轿车驾驶员是个小伙子,头部遭受重创,车上还有三男一女乘员不同程度受伤并被困,经消防特勤队员与“120”急救人员紧急救援,轿车上五人被先后救出送往医院,但驾驶员不幸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抛锚在路中央,很快引起甬梁公路交通阻塞,交警一边抓紧时间进行现场勘察,一边在当地派出所民警、治安联防队员的协助下实施交通疏导。下午5点过后,交通阻塞基本得到缓解。

  交警表示,事故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才能确认,但不当超车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超车有“四禁”

  一是禁止在与相对方向来车有交会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超车;

  二是禁止在相同方向前车正在左转弯的情况下进行超车;

  三是禁止右侧超车;

  四是禁止对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进行超车。

  (宁波晚报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卫东周旭静)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