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南的王师傅问:朋友家女儿尹翠翠(化名)来宁波找了份帮人送货的工作,月工资2000元,可没过2个星期,她被海曙公安分局白云派出所刑事拘留了,原因是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据我所知,尹翠翠一向安分老实,不可能做违法的事,民警是不是搞错了?
白云派出所回复:民警没有弄错。上个月,派出所展开行动,在辖区查获一特大伪造居民身份证窝点,当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据侦查证实,尹翠翠受雇他人,负责运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尹翠翠的行为已经涉嫌共同犯罪,所以她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在这里也要提醒外来务工朋友,找工作时一定要留个心眼,工作的性质要搞清楚。像制贩、运送假证、贩卖毒品充当“马仔”、运送赃物之类的违法工作,工资再高也不能干,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被法律严惩,实在得不偿失。
(袁天亮 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