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缓刑内表现好可封存犯罪记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7-07 12:25:26

  中国宁波网讯 章某是宁波某大学的学生,因盗窃同学笔记本电脑被海曙法院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宣判后,海曙法院和该区检察、公安、司法三家单位以及一家物业公司共同签署了一份对章某进行联合帮教和监管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章某将在缓刑期内到这家公司接受劳动改造,如果表现好,他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

  海曙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少年前科封存制度是指对于犯罪并依法判处缓刑的青少年在其面临升学、复学、就业及参加相关技术技能资格考试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依照该规定设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管的制度。章某是此制度推出的第一个受益人。

  海曙法院院长助理张丹丹说,有很多青少年因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如果因此否定其一生,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上月中旬,海曙法院联合该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签订了一份联合协议,决定对被判缓刑的青少年罪犯进行联合帮教和监管。四家单位将确定合适的企业、学校和社区作为帮教基地,接收被判缓刑的青少年罪犯,并由帮教基地对他们的改造情况进行考评。如果表现好,将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海曙区司法机关将建立专门的青少年犯罪档案,并对封存的青少年犯罪档案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张丹丹说,档案封存后,犯罪记录将不会出现在个人档案中。但申请人不能从事国家禁止有前科者从事的职业;申请参军或者入党时,必须如实报告前科。

  目前,这项制度已经开始在我市各地推广。(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曾妖艳)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