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优越的今天,人们对“面子”问题也越来越关注,然而对美的追求却难以十全十美,昨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揭示美容消费五大陷阱。
陷阱一:
免费体验作诱饵
美容院惯用的免费体验招数大多分两种,一种是以免费体验为诱饵,让消费者先尝甜头,随后力促消费者办卡消费。另一种是打着“免费体验”的幌子,免的仅仅是人工服务费,而产品则由消费者“埋单”。常有一些美容院租用知名商厦的场地提供服务,以博取消费者的信任,并择人、择时、择地到人流量大的地段发放优惠卡吸引消费者,特别是吸引社会经验欠缺的学生等年轻消费群体前去体验。
陷阱二:
虚假宣传设迷局
为促使消费者办卡消费,一些美容院常夸大宣传抬高身价,在店堂广告、橱窗招贴中打出“名店”、“名师”、“名品”的招牌,推出“特惠”、“赠品”等促销措施,宣传“速成”、“速效”等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事实上,一些美容院连最基本的卫生条件都不具备,缺少必要的消毒柜、保洁柜等设施;从业人员素质堪忧,没有经过正规渠道培训,没有从业资格证书;一些美容院把全外文的化妆品视为名品,表示是原装进口的,而在我国正常销售的国外化妆品,都必须有中文标识,不仅须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还应配备口岸检验合格标志。
陷阱三:
办卡容易退卡难
预付卡是近年来消费纠纷最多的消费方式,也是美容院快速回笼资金、固定用户、扩大经营规模的有效途径。然而事实上一些美容院诚信缺失,消费者办卡之后,服务员的服务态度判若两人。有的先前承诺的服务大打折扣,质量下降;有的则千方百计让消费者加速消费,或提高收费标准,或限制消费项目,把服务半强制性地推给消费者,令消费者对卡里的钱花了不甘心,不花又退不出来。
陷阱四:
惯例做法常侵权
美容行业的惯例做法指的是:过敏症状不明示,项目价格不标全,美容合同不签订,既定条款不平等,主体变更不续约等。例如一些美容院为了赚钱,在店堂内对美容产生的各种后果既不加以明示,也不告知消费者有可能引起皮肤过敏的状况。有的美容院对服务项目只标名称,不标价格,即使标价也不标具体内容对应的价目,使得诸如服务时间长短、所用化妆品优劣等消费要素全由美容师说了算,即使服务质量缩水,消费者因缺乏维权依据只能忍气吞声。
陷阱五:
卷款逃逸追偿难
市消保委曾接到消费者对江东区镇安街上一家美容院的投诉,与工商部门联合调查后发现,这家美容院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今年8月到期,但据消费者反映,目前该美容院仍在向社会出售储值年卡。如果这家美容院不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延期,停业后消费者储值卡里的余额将很难追回。一些不具备发行实力的美容院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滥发预付卡,利用消费者的钱款作为运转资金进行经营,一旦经营不善就停业关门卷款逃逸。而许多消费者从维权的成本考虑,也不会为了几百元、几千元去“千里追踪”,数额巨大的不义之财就这样让不法经营者收于囊中。(宁波日报记者张 燕 通讯员葛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