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已有规划项目的合作建设,抢抓扩内需的重大机遇,促进已达成意向、列入规划项目的投资建设,加紧与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对接,加快重大合作项目的报批工作,加快新的合作项目洽谈,形成一批新的合作意向;
2、加快宁波企业的兼并、重组与合作,促进更多领域、更高层次、更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提升宁波块状经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立强化企业间合作关系,如建立材料供应关系、零配件的合作关系等,做大做强跨市、跨省、跨国商贸企业和物流运输企业;
3、加强先进装备业产业基地的建设与合作,加强在先进装备业上的合作,努力形成一批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加强修造船产业基地、节能环保装备基地、医疗装备基地和轨道装备维修基地等项目的建设与合作;
4、加强现代物流基地建设合作,建设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形成区域性大宗货物资源配置中心和集散中心,建设北仑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枢纽中心,联合拓展腹地,建设梅山保税物流基地,打造国际一流的保税港区,建设国际空港物流基地,拓展物流增值服务,共同推进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全面服务;
5、加强高端服务业基地建设合作,加强与国家各协会合作,联办进出口装备重大展会,引进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金融技术后援中心和备份中心,引进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中心及相关工程公司;
6、加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合作,共同打造以休闲旅游基地和商务会议基地为主要目标的旅游强市,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商务会议、商务健身、文化等产业;
7、加强内外开放合作,联合开拓港口腹地,以港口为依托,加强拓展港口腹地的合作,加快打通集装箱海铁联运物流大通道,进一步开通“五定”班列,继续加大“无水港”建设力度,努力形成品牌优势;
8、提升金融业、电信通讯等服务业合作,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和规模经济要求,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等级,大力发展以宁波为基地的涉外贸易的金融等相关服务;
9、加强现代农业的合作,建设出口农业基地,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促进标准化生产,共同推进与腹地城市的现代出口农业的合作;
10、加强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投融资合作,努力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扩大规模,共同参与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扩大投入产出比,实现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