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48岁的黄某原是海曙某街道城管的一名协管员,却因殴打交警涉嫌妨碍公务罪,站上了海曙法院被告席。
今年4月12日下午5点多,黄某骑自行车途经蓝天路和白云街交叉口时,看见有交警在处理一起一辆货车与一名中年妇女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他觉得中年妇女态度有些嚣张,老实的货车司机吃了亏,遂上前打抱不平,过去对交警说了几句,大意是“要处理公正点。”在昨天的法庭上,黄某说,“当时交警拉我衣服,我是挣脱时手打到了他。”
但受伤的交警说,当时黄某骑着一辆自行车过来说了几句话,交警让他不要妨碍公务,黄某于是骂了两句,两人发生争吵。还有目击证人说,黄某把自行车朝交警扔了过去,还打了交警。交警的帽子被掀翻、嘴角流血,脸上挨了一拳和一个耳光,后经鉴定属轻微伤。
办案检察官说,黄某以前劣迹斑斑,从1983年开始到1998年间,曾因殴打他人和流氓行为,多次被司法机关处理。而在事发那天,黄某喝了点老酒。最后,法庭当庭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实习生 郑复丹 通讯员 海法 海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