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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 记者 陈锦源 摄 |
国家针对全体人群、重点人群和疾病预防控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记者 陈锦源 摄 |
中国宁波网7月10日讯(记者 陈锦源)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天召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电视会议,宁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在市疾控中心分会场出席会议。
这标志着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入启动阶段。
据市卫生局疾控处主任科员童峰介绍,宁波市将于近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将可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由此,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这对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减少城乡和地区间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有着重要意义。
据介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根据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决定,本身既面向全体居民,也面向不同人群。
据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9个项目,按人群和疾病划分,分为针对全体人群、重点人群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三类服务。
其中,针对重点人群的卫生服务包括为0至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以及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而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将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此外,国家还会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以及请专业机构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所需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2009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04亿元日前已经下达,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比例予以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