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签1.2万元借条
7月6日下午,向某和小榕又大吵了一架,原因是她因为身体不舒服,有几天没有到发廊上班,吃晚饭时,向某找了一个借口和她吵起来,后来还对她动手。她实在忍受不了,提出了分手。
7月7日早上,向某拿了一张条子过来,说他为小榕借了1200元的高利贷,还向他弟弟借了800元钱,这些钱都应该由小榕还。每一笔债都应该按照每天100的利息计算,算到7月7日,小榕一共欠他6000元。
他让小榕在他手写的一张借条上签字,小榕不肯,向某就打。打到后来,小榕签了。
8日,向某又拿出一张打印的借条,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他弟弟的名字,他对小榕说,前一天的借条不规范,让她重新签一份。小榕要求向某把7日签的借条给她,向某告诉她签好了才给。小榕签好后,向某又赖着不给了。两个人再次争吵起来,后来,小榕报了警。
发现小榕是未成年人,石\派出所民警将她带到所里。随后民警打算找向某调查情况,却发现他已经不知去向。
昨天,记者和民警一起给小榕分析整个事情,告诉她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向某的所作所为怎么都不像是一个爱她的人该做的事情。面对事实,小榕选择了沉默不语。
办案的民警说,在他办过的所有案子,像小榕这样的案子最让他担心,“十五六岁是女孩对爱情最憧憬、最执着的年龄,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解救她们时,他担心女孩子不听劝告,一再错下去;真正让她明白了人心险恶,又担心这件事情对她伤害太大,让她无法面对社会,“总之,无论案子最终是什么结果,内心都不好受。”
采访结束后,记者了解到,石\派出所已经通知了小榕的家属,她的表姐会在今天赶过来接小榕回去。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通讯员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