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案二: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3.50元,提高1.30元,提幅59.09%。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70元,提高0.95元,提幅54.29%;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45元调整为0.80元,提高0.35元,提幅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