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第二季度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今日起受理,至7月22日结束(节假日除外)。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市劳动保障部门强调,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由企业按季申报,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职工不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工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类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不列入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