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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建设进程中同步跟踪监督房产建设质量等问题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7-14 17:55:00

巴音书记对话网友部分问题答复

  如何在建设进程中同步跟踪监督房产建设质量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

  主要答复内容:目前,负责房产开发质量监管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报监制度,核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行为,落实质量责任和质保体系;二是加强对基础、主体、节能、竣工等环节验收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验收程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施工质量;三是加大对房产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巡查和复查比例;四是严格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和结构实体检测制度;五是严格执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使原来一个小区的批量验收变为“一户一验”。

  本期对话答复已全部结束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