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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不满21岁需加收占床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15 07:38:31

 

  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

  收取占床费不合理

  针对胡女士的遭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的21周岁以下加收占床费其实是过去“零负团费”的一个变种。

  “由于21岁以下的游客购物能力不强,为了保证利润,旅行社就以占床费的名头收钱。”这位业内人士说,港澳团中“零负团费”老人和小孩要加收800元至1300元不等的差价,曾是公开的秘密。要知道,港澳双飞五日团,来回是国际航班,住当地四星以上的高级酒店,还要吃饭、玩景点,1000多元的报名费根本不够支付旅游成本,必须依靠走购物点、拿回扣才能让旅行社收回成本,赚点利润。对于购物能力不强的老人、小孩,旅行社就要事先收差价补回成本。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宁波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蒋凯玲。蒋凯玲认为,21岁以下游客归类为儿童,并加收占床费的做法显然不合理,与新《旅行社条列》相抵触。

  新条例明确规定,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不能成为旅行社区别对待的理由。违反这一规定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由于当前受甲型H1N1流感的影响,出境游市场普遍低迷,为此个别旅行社为抢占客源而打擦边球,又动起了低价团的歪脑筋,这其实对旅游市场的规范发展是很不利的。”蒋凯玲说,“关于新《旅行社条例》,协会内部已经展开多次培训,当前统一的新合同版本也在加紧制订中,不久后将会推出。一旦启用新版合同,个别旅行社这种不规范的做法将被杜绝。”

  另外,她提醒游客,当前报名过程中如果对一些附加收费有疑问,可拨打市旅游局质监所电话96118进行投诉咨询,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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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