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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7-16 00:48:4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从本月20日起,根据省物价局统一要求,我市将修订完善218项医疗服务价格,同时新增9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8项特需服务项目。修订完善现行价格标准后,不少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有所下降,其中,降幅最大的近4成。

  修订完善的21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救护车费、护理费、大出血抢救、静脉输液(包括输血)、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骨密度测定等。根据国家修订内容,现有21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被进一步明确、修订和补充,同时有些服务的价格也有所调整。如将护理费由现行按I、II、III级分别计价,改为统一的“等级护理”,按医院等级分别计价,其中三级医院8元/日、二级医院7元/日、一级医院5元/日;静脉输液收费由现行输液劳务费再加耗材收费,改为包含劳务和使用材料在内实行材料打包收费等。具体说来,这份新修订的服务价格表明确了医生在静脉输液时所要进行的一整套程序,收费也从2.3/人次元调整到门诊6元/人次和住院9元/床日;门诊小儿(6周岁以下)静脉输液服务费由3元/人次,调整为6.5元/人次和住院9.5元/床日。此外,还有不少服务项目价格下调,如胃内支架置入术(包括食管、贲门、幽门支架置入术;包括取出术),由原来的400元降到了250元,降幅近4成。

  同时,物价部门试行新增97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数字减影(DSA)引导、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等;另外,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我省医疗机构的实际开展情况,新增了8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它们分别是远程会诊、新生儿特殊护理、新生儿出生记录、激光近视治疗技术、自体血保存、专业性尸体整容、血液去脂术、无痛分娩。

  物价部门还规定,换药、针灸、理疗、推拿、气功、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也就是说,当前有些医院换药、血透等按次收取挂号费或诊查费的情况将得到改变,今后一个上述疗程的治疗只收取一次挂号和诊查费;此外,医院就诊卡或病历手册不得超过1元。

  宁波日报记者 张燕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