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因医生手术操作失误,一根1厘米长的钢丝竟在一名女子体内残留了18年之久。近日,经过镇海区司法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这名妇女获得2500元补偿金。
1992年7月,16岁的小张受突然而至的一声巨雷惊吓摔了一跤,随后入住镇海某医院骨科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右双趾骨折、踝关节半脱位,于当日下午2时实施手术。次年1月,该医院的医生为小张拆除了固定用的钢丝。
2006年,小张骑车时不慎摔伤右脚,再次入住该医院治疗,X光片显示小张的右脚内有“异物”,后来经医院诊断确认“异物”竟是一根1厘米长的钢丝。小张拿着当年做手术时的相关资料来到医院,认为钢丝是当年手术时医生操作失误残留下来的,要求在免费做手术的基础上再赔偿损失费5万元整。医院对自己操作上的失误并不否认,但拒绝赔偿小张5万元损失费,只愿意免费为她做手术取出钢丝。
双方为此协商了3年仍未达成一致。今年6月,小张向镇海区司法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调解员认为,医院方面因医生操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存在明显错误,理应承担责任予以理赔,但当事人于2006年就知晓系医院方面手术操作失误给自身带来损害却未及时申诉,直至3年后才申请调解,已超过两年的有效申诉期,依据相关法律对方可以不予理赔。最后经调解员调解,医院同意在免费为小张提供手术的同时,另外补偿小张2500元。
通讯员 赵春阳 陈银伟 宁波日报记者 杨绪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