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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延至8月1日起调整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7-19 12:20:1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原定于明日起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将延迟到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延期执行原因是为了与医疗保险数据库调整进度相衔接,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另外,原通知中“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中规定的胃减容术、胆囊癌根治术等25种手术类价格为三乙医院收取标准,三甲医院可上浮10%,二级及以下医院下浮10%执行收费。

                                记者 蔡铁锋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