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后,因为缺乏有效抵押物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可以凭借一种新的金融产品获得贷款了。记者昨天从市金融办获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宁波银行和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在内的6家金融机构,将在8月中旬正式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这项国内首创的金融产品在年内就将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带来不少于8亿元的贷款。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一项为小额贷款借款人还款提供一定保障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它运用保险分散风险的原理,在银行和小额贷款借款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得那些有真实生产资金需求、有良好信用记录与发展前景、有可靠还款来源的小额贷款借款人,符合一定条件并获得保险机构的保障支持之后,即使是无抵押、无担保,也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
根据有关规定,借款人为个人的,须已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具有固定的住所;申请贷款的城乡创业者还须拥有宁波市常住户口,并由其直系亲属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借款人为企业的,应具有一年以上的连续经营记录,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须承担无限担保责任,企业不得有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我市拥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较低,社会诚信基础较好,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相关金融机构在开展信用贷款和保证保险等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具备了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的条件。
据了解,保证保险贷款借款人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率、保证保险费率及附加性保险费率三部分组成。为保证借款人的总融资成本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水平,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按照目前利率水平,大概年花成本为本金的9%左右,这比多家银行推出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都要低。
试点期间,保证保险贷款对农业种养殖大户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城乡创业者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小额贷款采取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贷款期限一般在半年以内,最高不超过1年。
有关人士表示,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只是实现贷款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的合理分配,就借款人而言,虽然投保了保证保险,但其在法律上的债务关系和还款责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必须按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还本付息。
宁波日报记者 张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