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团市委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宁波办事处联合召开宁波市青年创业贷款工作推进会,就青年创业贷款各项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全市11个县(市)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都将启动青年创业贷款工作,其中“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青年创业项目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200万元。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宁波市青年都可以申请该贷款。
青年创业贷款信贷模式分为两类:一是面向资金实力、创业领域、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较好并有志创业的青年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二是面向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一定社会影响、有产业特色和经营效益、有良好信誉、需继续扩大规模的青年创业者提供“青年创业项目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200万元。同时,允许各县(市)区针对当地青年创业实际,适当调整贷款最高授信额度。
对青年创业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要优惠于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规定的同类型贷款同期同档次利率,具体优惠政策参照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特别是对低收入农户青年,其贷款利率还能有进一步的优惠。
青年创业贷款按照共青团组织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优惠服务的方式运行,共青团负责贷款项目的推荐、初审和跟踪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具体管理。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农业、科技、经济等相关政策措施,还能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符合条件的青年因创业而需要贷款的,可向当地乡镇(街道)团(工)委提出办理青年创业贷款的申请。乡镇(街道)团(工)委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查,及时向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初审合格者。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杨 益